2013年3月廣東地區(qū)貨柜車雙托受阻,因為廣東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在今年3月1號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責任追究,是指因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造成橋梁、道路嚴重損毀和人員傷亡等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的,對所涉及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檢測站、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流動巡查隊、裝載貨物源頭、車輛生產(chǎn)和改裝及維修場所等單位的過錯責任進行倒查,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職責的責任。
本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故,請給位同行朋友,或者新老客戶注意,裝貨不要裝超重了,司機朋友如果貨物超載,就盡量不要雙托了,免得被查到要接受處分,也希望新老客戶能理解,受此法規(guī)的制約,以后拖車費用可能會有所增加,給您帶來的不便,請見諒!
|
|
|